16-24岁!毕节一地招募见习生
大方县青年就业见习工作
已全面实行网上经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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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见习范围和见习单位认定
(一)见习范围
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—24岁失业青年,艰苦边远地区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中职毕业生。
见习时间为3—12个月,最长不超过一年。应届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时间应在毕业证书登记日期之后开始。
二、见习报名
见习对象按照《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线上平台见习人员用户操作指南》(附件2),在贵州公共招聘网“青年(高校毕业生)就业”专区点击“见习个人意愿登记”窗口进行个人注册、实名认证,按操作指引上传身份证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。完成注册认证后,随时在服务专区关注我市各单位发布的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,结合个人实际投递见习岗位。每位见习报名人员每次仅限报1个岗位。
三、支持政策
(一)补贴支持。就业见习补贴按规定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,用于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、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见习人员指导管理费用。见习期间,见习人员生活补助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,其中最低工资标准的60%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。见习期间,见习单位必须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,保险费用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每人不高于300元的标准据实补贴。
(二)留用奖励。对见习单位留用见习期满人员的按 1000元/人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补助,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%以上的见习单位,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,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%进行补贴。
报名见习人员或者见习单位在操作过程中有疑问的,请联系县人社局(0857-5252692)。
附件:
1. 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线上平台见习单位用户操作指南
2.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线上平台见习人员用户操作指南
编 辑|刘 畅
编 审|秦 恒
监 制|刘靖林
总监制|朱光伦
来 源|大方县人民政府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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